禁毒法律法规
课程内容

第三章 “触法”行为

贩卖毒品、制造毒品、运输毒品:无论数量多少,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,予以刑事处罚:根据数量,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,直至无期徒刑、死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

传授制造方法:依据情节轻重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或者拘役,直至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强迫、引诱、教唆、欺骗他人吸食、注射毒品:依据情节轻重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、直至10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
提供毒品:依据情节轻重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直至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
种植毒品原植物:一律铲除;依据非法种植数量,处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。收获前自动铲除的,可免于处罚。


吸食毒品:吸食、注射毒品的,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;主动到公安机关登记或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的,不予处罚;吸毒成瘾的,公安机关依法予以社区戒毒,其中对于吸毒成瘾严重或社区戒毒期间再次复吸的,公安机关可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。


持有毒品:依据非法持有毒品数量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直至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
容留吸毒:依据情节轻重,处以5日以下拘留直至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500-3000元。


介绍买卖毒品:依据情节轻重,处以5日以下拘留直至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500-3000元。


走私毒品:无论数量多少,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,予以刑事处罚;根据数量,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,直至无期徒刑、死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

买卖、运输、携带、持有毒品种子或幼苗:数量较大的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单处罚金。

禁毒法律法规
高红明
01-01 08:33
已完结